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延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延市发〔2017〕8号),将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挂延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详情】
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6楼
网站:http://cgj.yanan.gov.cn
电话:0911—70906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负责山体以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道树、花坛、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及专用绿地的监督指导;贯彻执行中、省、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局下达的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共绿地、街道树木、绿篱的监督、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
负责人:崔华
办公室电话:0911—2317011
值 班 电 话:0911-2117500
热 线 电 话:0911-2111546
办 公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大街10号
为城市用水提供管理和服务。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审批用水计划及节约用水措施,推动和开展节约用水。
1、负责宝塔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高新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2、负责编制城区垃圾管理事业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培训及事务处理工作;4、负责延安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的监管及承担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延安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的建设及运营工作;5、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各县区垃圾场的指导工作。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以下、河堤两岸以上所有主、支、明、暗排洪渠道内涝防治工作。
2.负责内涝防治工程的规划、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城区内排涝抢险预案以及城区沟岔排洪渠的清淤和内涝防治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违反市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运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负责对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四)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执法活动,负责对各县区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五)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抢险等工作。(六)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七)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司法衔接等工作。(八)承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县级建制,隶属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整合原城管热线服务中心、原热力燃气污水监管中心、撤销原环卫处后组建而成,现内设办公室、劳资财务科、平台运行科、技术运维保障科、综合服务科、业务协调一科、业务协调二科等7个科室,下设宝塔、凤凰、南市、开发区4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监督大队。指挥调度涉及城市治理的燃气、市政、排水、供水、供热、污水、交通设施等33个部门县区二级平台监督单位。形成了“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置”的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运行机制,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负责园林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进、驯化推广适合我市生长的新优园林植物和多种草坪地被植物;利用科研优势培育高档观花观叶植物,车富我市园林植物品种。预报园林植物病虫害信息,为全市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服务。利用科研优势,引导市、县区植物栽培、草花生产方向。负责延安植物园植物种质资源研究、植物引种驯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植物园的绿化养护、设施维保、安全保卫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