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城管执发〔2025〕51号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系统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陵、黄龙、甘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以及省、市排水防涝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住建厅《陕西省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方案》(陕建市发发〔2025〕10号)、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延市汛旱指发〔2025〕2号)要求,制定了《延安市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14 日
延安市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方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排水防涝工作安全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加快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水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区域防洪排涝、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和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规划统筹、完善体系,全面治理、突出重点,防抢结合、分类施策”的原则,以切实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为重点,聚焦推进城市排水防涝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内涝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和治理,修编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和城市内涝风险地图。各县(市,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5月20日前组织完成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演练。汛期紧盯每轮强降雨过程,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巡查,确保隐患及时清零。加大城市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力度,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历史易涝积水点全部消除。按期完成2023年特别国债、2024年超长期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支持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人员无伤亡、财产少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一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排水防涝特别国债、超长期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二是加快实施老化管网更新改造。要及时将新排查出的排水老化管道及设施纳入更新改造计划,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抓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消除管道运行安全隐患。三是加快推进城市历史易涝点整治。要建立城市易涝积水点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积水点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力争主汛期前消除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危及居民安全的历史易涝积水点,确保年底前全部消除。
(二)强化城市排水防涝指挥调度。一是逐级落细压实工作责任。要逐级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制定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历史严重易涝点整治责任人清单,及时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细化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排水防涝监管责任。二是充分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完善与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城市内涝联排联调和会商研判等机制,及时掌握暴雨预警信息,根据暴雨预警等级、水情信息、阙值指标、影响评估等,科学决策调度,及时果断处置应对城市强降雨天气。三是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内涝灾害信息“一日一报”制度,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将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上报市局,确保重大险情灾情和重要工作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三)深化度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一是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紧盯责任落实情况,汛前准备,易涝区段整治,排水设施运行安全,城市生命线工程,地下空间、重要建筑物及重点区域设防标准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汛前内涝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条逐项限时整改,力争汛前销号,短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二是及时整修设施标识。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在立交桥下、地下通道等易涝区段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对车库、地铁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措施。从事环境卫生清扫作业,应当遵守作业规范,不得将道路垃圾扫入排水口。三是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要组织开展排水管网、泵站、窨井等排水设施普查和清淤疏浚等工作,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渠)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全面疏通、养护雨水管网和合流管网等排水设施,保障各类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四)抓实排水防涝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应急体系构建。要突出强化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和严重内涝情况下的超常规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内涝防治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抢险队伍和物资联动等各项工作机制,细化紧急避险响应措施,保障城市运行正常。二是修编完善应急预案。要充分汲取近年来灾害应对的经验教训,结合风险隐患排查结果,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于4月25日前,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并上报市局备案。三是扎实组织应急演练。市级、各县(市、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建城市排水防涝抢险队伍和供水、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专业抢护队伍,于5月20日前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演练。四是落实区域应急救援。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城市排水防涝区域应急联防机制的通知》(陕建市发〔2023〕42号),持续强化区域应急联防救援能力建设,牵头城市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与区域内各城市做好沟通统筹,完善工作流程,及时上情下达,做好相互支援各项准备工作。
(五)严格落实排水防涝制度规范。一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参照市级实行联合值班,强化信息传输共享,加密短临监测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挥调度,及时高效处置险情。二是夯实巡查防守责任。要及时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排涝管渠泵站、污水处理厂(站)、涵闸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增加立交桥下、低洼地带、施工工地、棚户区等易涝区域的巡查频次,严防市政排水管网堵塞、损坏等问题。三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落实与气象部门建立的气象信息联络员共享和预警预报机制,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根据暴雨预警等级、水情信息、阙值指标、影响评估等,科学决策调度,及时启动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市防办《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突发险情和洪旱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陕汛旱办〔2023〕9号)要求,刚性执行突发重大险情灾害1小时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续报事态进展和应对处置等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杜绝迟报、虚报、错报、瞒报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强化防大汛、防极端降雨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将任务部署、项目建设、汛前准备、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物资保障、组织协调、巡检问责等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岗位和人员,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各地政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夯实物资准备。要立足极端情况下抢险救援需要,完善应急排涝力量预置布防,分级分类调用等机制。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针对重要易涝积水点、地下空间等部位,提前就近存放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三)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城市排水防涝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请局系统单位,各县(市、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好各项排水防涝准备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汛前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报送市城管执法局。
联系人:袁浩 电话:0911-7090122
邮 箱:59520123@qq.com
抄送:省住建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