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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31 16:12
类别:A类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签发人:闫亚明
延城管执函〔2024〕203号

白改雄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改善小东门广场如厕环境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宝塔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的原则,走访调研城区公厕分布和市民群众实际如厕需求,经过实地勘测,新建城区10座公厕并投入使用,总投资370万元,涉及凤凰山街道、南市街道、柳林镇、万花山镇等。

小东门广场因地下有人防建筑和通信光缆、强电、弱电、自来水、排污等管网,公厕地基无法修建,今年4月底完成移动公厕建设,在靠近广场河堤护栏处新建3个独立式小便间,原绿化带旁边移动公厕台阶增设扶手,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上下台阶,进一步缓解了小东门广场市民群众如厕难问题。另外,小东门广场向南约50米的地下一层设有1座一类公厕,男女蹲位共有14个,可满足周边群众如厕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宝塔区合理增设公厕,提升公厕管护水平,满足市民群众如厕需求。

特此函复。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景栋  联系电话:0911-709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