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机关党委、各总支、支部,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党组《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延城管党发〔2020〕4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对局属各单位2020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终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2020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专审情况;
(四)局党组安排布置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年终综合考核采取实地考核和综合测评两种方式进行。
(一)实地考核
1.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各单位202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2.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领导班子建设及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
(二)综合评价
1.考核组成员无记名填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测评表》。
2.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绩分析综合研判,并汇总考核情况。
三、考核组人员安排
组 长:延永宏
副组长:刘 强
成 员:刘海燕 庞 文 唐 聪 许小靖 韩秦鹤
朱 健 曹 阳
被考核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养护处、市园林处、市垃圾处理场、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内涝防治管理办公室、市园林技术推广中心、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区地下管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7日。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考核办法》和年初签定的目标任务、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做好自查和相关资料准备等工作。汇报材料要突出重点、条例清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考核汇报材料(一式10份)及单位2020年所获荣誉资料(加分项目)报局党办。
2. 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本科室分管协调的工作,认真分解各项考核指标,形成方便可操作的考核细则,于2021年1月8日前报局考核组(党办)。
3.考核组在考核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轻车简从、随灶就餐,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宴请或者礼品馈赠。
中共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8日
抄送:局党组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
中共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