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各单位:
根据局党委《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延城管党发〔2017〕2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局党委决定对局属各单位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2018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二)局党委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方法
年终综合考核采取实地考核和综合测评两种方式进行。
(一)实地考核
1.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各单位负责人2018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2.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核对指标,核实汇报内容;
4.了解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书记述职、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二)综合评价
1.考核组集体研究,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实绩分析、综合研判和量化打分,并汇总考核情况。
2.考核组成员无记名填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所属单位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测评表》(附件3)。
三、考核组人员组成及被考核单位
组 长:焦华
成 员:刘强、杨武春、宜英英、郭清海、白小强、庞文、白文娟、刘海燕、朱健、拓进宇
被考核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延安热电厂、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养护处、市园林处、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处、市热力公司、市节水办、市垃圾处理场、市内涝办、市政投资公司、市管廊办。
四、考核时间
2019年1月2日起,具体时间由局党委办电话通知被考核单位。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办法》和年初签定的目标任务、局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认真逐项自查,抓紧做好书面汇报及其它相关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务必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于2019年1月2日前将考核汇报材料(一式10份)及单位2018年度所获荣誉资料报局党委办拓进宇处。
2.听取各单位2018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根据参会人数发放测评表(附件1和附件2),现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测评。
3.检查考核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核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按时完成考核任务。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宴请或礼品馈赠。考核结束后,要逐单位形成考核报告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联评。
4.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本科室分管协调的工作,认真分解各项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于2019年1月2日前交局党委办。
联系人:朱健、拓进宇
联系电话:2160693
中共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局党委各成员,机关各科室。
中共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