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涝办、养护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就城市排水内涝工作连续下发了陕建市发〔2020〕21号、陕建市发〔2020〕34号两个文件,市安委会也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专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工作要求,做好近期城市排水防涝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编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规划
市内涝办,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结合辖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排水管网摸底排查结果,根据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修编城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
二、建立完善排水防涝安全和易涝点整治责任清单
请市内涝办,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结合人员调整情况对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易涝点整治责任人清单(见附件1、2,此名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建立的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清单)进行核对修改,并于5月11日前将核对结果报市城管执法局。
三、开展汛前洪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整改治理
市内涝办、养护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结合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前期排水防涝汛前自查成果,进一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低洼易涝区和道路塌陷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全面排查。市内涝办、养护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要对所辖排洪防涝沟渠、管涵、泵站等工程设施和下穿隧道、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低洼易涝区域洪涝、城市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治理台账,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城管执法局。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5月22日),重点治理。市内涝办、养护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责任、措施台账,立即组织整改。对于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应对责任、预案和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整改情况于5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城管执法局。
第三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督察检查。市城管执法局要对自查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各类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治理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结合实际对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完善,要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今年城市内涝灾害的特点和防汛抢险工作现状,全面落实防汛责任体系,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预案修编完成后,请于5月底前,报城管执法局备案。
联 系 人: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应急信息科 李青阳
联系电话:0911——7090122
传 真:0911——7090683
电子邮箱:11919990@qq.com
(备注:附件全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信息群)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5月8日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