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管局: 我是刘博,男,电话17609118998,系延安市新区鲁艺三号苑14号楼304室住户。现我实名举报楼下商户“御鼎川酒楼”违法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严重影响楼上及附近居民日常生活。 我于2023年12月、2024年6月分局就“御鼎川酒楼”违法行为向城管新城中队、宝塔区城管局举报,但上述执法主体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违法主体“御鼎川酒楼”做出任何处罚,仅要求其清洗油烟机、加装隔音棉,把法律规定中要求的“责令改正”弱化、变通为“降低、减少油烟机噪声影响”,任由其继续营业、继续对楼上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宝塔区城管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为已经构成严重失职、渎职,往大了说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阳奉阴违、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亵渎,往眼前说是“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上的不担当、不作为、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在经历2024年6、7月近40℃高温天气家里不敢开窗、在深夜23时、24时仍被吵到无法休息、在清晨6时就被油烟机和和面机强制叫醒的200余天里,家里老人不堪重负已经搬回农村老家。领导们干事总是习惯性权衡利弊,饭店的装修、开业投资大,但对于商户来说的“事业”和一个普通群众的“生活”,试问孰轻孰重? 望市局各位领导核实、重视、跟进我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和处理进度,同时我将不遗余力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我之诉求,市局管不了还有各级党委政府,相信终能盼得云开见月明。 后附之前交宝塔区城管局的举报材料。 2024年7月31日
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举报楼下“御鼎川酒楼”违法行为和宝塔区城管局不作为,我局转宝塔区城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宝塔区城管局回复如下:
2024年8月5日,收到市城管执法局转办关于“举报楼下御鼎川酒楼违法行为和宝塔区城管局不作为”的举报材料,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新城中队核查处理。现将核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御鼎川餐饮店位于鲁艺三号苑14-107商铺,该小区为商住综合性建筑体,外围为二层商业,内侧为多层单元住宅楼,未规划设置商用油烟排放管道。该餐饮店于2023年11月15日营业,并在装修期间将排烟设备安装在商铺楼顶平台。
自2023年12月以来,举报人刘博(新城街道鲁艺三号苑14号楼304室业主)以御鼎川酒楼油烟气味大及油烟净化设备噪声大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多次向12345热线和区城管执法局新城中队投诉举报,我局高度重视,均在第一时间安排新城中队开展核查处置,投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举报问题查处情况
2023年12月,举报人刘博就御鼎川酒楼油烟气味大及油烟
净化设备噪声大的问题实名举报,新城中队组织举报人和当事人座谈(附件1),就反映问题进行协商并制定解决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御鼎川酒楼优化了油烟净化设施、排烟设备,进行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附件2)。二是御鼎川酒楼加长了排烟排风管道(附件3),并在厨房、烟道内加装隔音棉(附件4)。整改完毕后回访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油烟气味、设备噪声均已变小,整改结果基本满意。
2024年1月,举报人刘博再次举报御鼎川酒楼楼顶烟道排烟口朝向存在问题,新城中队执法人员督促御鼎川酒楼最大限度加长烟道,更改排烟口朝向。整改完毕后回访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基本满意。
2024年6月21日,举报人刘博来电反映该餐饮店厨房作业声音大、厨房窗户打开,对其生活造成困扰。执法人员已要求该酒楼在营业时段关闭厨房窗户。
6月26日,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城中队对御鼎川酒楼油烟排放设备运行情况、顶楼管道、油烟设备清洗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问题。
2024年8月6日,新城中队执法人员就举报问题约谈御鼎川餐饮店负责人乔云斌,要求该餐饮店对后厨及油烟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8月7日22时,新城中队执法人员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第三方检测企业对噪声检测的全过程(附件5)。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待监测报告出来后,根据监测数据更好完善隔音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噪声问题。二是责成新城中队加大对该餐饮店餐饮油烟、噪声排放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附件:1.组织召开座谈会
2.御鼎川餐饮店油烟检测报告
3.加长并加装隔音棉
4.清洗并更改烟道朝向
5.现场对噪声进行检测
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9日
8.9 关于举报人刘博反映“御鼎川酒楼违法行为和宝塔区城管局不作为”问题调查处置有关情况的说明(市城管执法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