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并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即将到期,运行期间发现存在“一费制”难以落地、物业服务企业评等定级推动缓慢等问题,针对已发现和未发现的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9月10日前,登陆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yanan.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延安市发改委”,就《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911-7090202
邮 箱:yafgwjgk@163.com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202室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