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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示

来源: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9 08:37

为深入贯彻《延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现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指导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2.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市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和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体系,避免由于建筑垃圾不规范处置引发大气污染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行政处罚权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工作,监督已建成中水回用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5.牵头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因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管辖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

联系电话:0911-7090634

通讯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63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