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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网站(cgj.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911-7090633;传真:0911-7090683;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633室。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官网共发布信息稿件92条,延安城管执法局微信订阅号发布31条,延安城管在线微博发布信息102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办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37件,12345智慧政务服务事项 344件、网上留言36件,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城管执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占比100%;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政府信息应公开则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意识和能力。 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保障信息在上传、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我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积极转发中央、省、市各级新闻信息,加大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热点政策信息解读发布。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务,不断强化平台操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信息发布需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定,经局政秘科审核后才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2024年我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足,实效性差;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少、不及时。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大亮点工作、重点工作的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解读类信息的发布。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监督管理。做好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日常维护与运营管理,加强舆论管控,引导舆论正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